公民住房是指所有权归公民所有的私房,属于公民基本的生活资料,但也可以作为生产资料,包括自住住房、出租屋、闲置住房、营业用房等。公民的私有房屋可以作为遗产,但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是遗产。然而,任何房屋一般都不能离开地面而存在,因此私有房屋的所有者也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。公民继承私有房屋,同时享有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。
在房屋继承问题上,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,下面房屋继承律师为您解答下:
一、购买的公房是否可以继承。1991年12月31日,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《关于全面推进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明确指出,职工购买公有住房,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内,实行标准价格。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,即占有权和使用权。有限的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,购房5年后可以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。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赁权。可见,以标准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是可以继承的。
二、公房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。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规定:住宅用房,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,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租赁。可见,只有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才能继承公房的承租权。未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不得继续承租公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