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租赁律师告诉您在我们进行私房出租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,符合哪些要求,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吧:
出租私有房屋时,出租人需要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明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,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。
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》
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,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,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;单位房屋出租的,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。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,出租人应当向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。
租房时如何审查二房东的资格?
一般来说,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否是房东,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。
如遇二房东,可查看对方下列证件材料:
一、租赁合同;
二、房地产;
三、身份证件。
与原房东相比,在确认二房东主体资格时,还应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。而且,如果对方有相应的主体资格,就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有转租权。
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,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,或者双方没有约定,那么如果承租人坚持租房,可以和原房东、二房东协商。
二房东主体资格审查后,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以下内容:
一、房屋租赁期限、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;
二、房屋内设备、租赁期水、电、媒、有线电视、电话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承担;
三、房屋内设备损坏,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;
四、违约责任。
通过以上分析,根据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》,出租私有房屋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时,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材料申请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