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买卖是指卖方转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方,买方支付价款的行为。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买卖合同,并注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;房屋价格和付款时间;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;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;质量标准承诺;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;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;解决纠纷的方法;违约责任等。
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、自己的名下的房产需要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。
房屋买卖律师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五条。
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,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。
第五百九十六条
销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格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点和方式、包装方式、检验标准和方法、结算方式、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