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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房产

离婚房产

  • 所属分类:主营业务
  • 浏览次数: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11-11 16:18:15
  • 业务概述

离婚房产分配如下:

一、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,付清全部房款,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,不参与分割;

二、房屋婚后共同购买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般均等分割;

三、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父母子女名下的,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分割。

离婚房产律师法律依据

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款.二款。
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
离婚房产律师
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感情破裂,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。

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、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厅核准注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涵盖行政、刑事、传统民事以及不良资产、破产清算、政府顾问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等。本所始终坚持建立专业律师团队,部分律师有高等院校,会计机构,评估机构任职背景,使本所在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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